記者呂品逸/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25歲仍參與陣頭的8+9,前年在陣頭的臉書社團中結識一名13歲國中少女,他竟不顧少女母親的好言相勸,兩度帶少女到汐止大玩車震,遭少女母親怒告。法院審理時,認為他早知少女年幼、又不聽少女母親勸阻執意發生性關係,乃「罪加一等」,依2個與未滿14歲青少年性交罪判他4年8個月。
▲陳男不聽勸阻,執意要與小麗到汐止車震。(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自由時報》報導,帶少女車震的陳姓男子(25歲)自組陣頭,前年一名13歲少女「小麗」在同學的介紹下加入該陣頭的臉書社團,兩人很快熟識,前年6月某日,陳男藉口帶小麗去汐止看夜景,將車開到某國小附近的山頂風景區,兩人就在車上車震,結束後還在臉書上談論「性」、隔天要再見面等話題。
兩人臉書的親密對談被小麗母親發現,她私下聯絡陳男,表示小麗年僅13歲,希望陳男不要再約出女兒,但陳男仍不天勸阻,隔天又帶著小麗前往汐止相同地點再度車震,事後遭小麗母親得知,氣得對他提告,法院審理後,認為他罪加一等,依法判處4年8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