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男大生,1年多前結識還在念高中一年級的女友,兩人交往後愛火猛烈燃燒,在兩人家中頻繁的發生關係,平均每周床戰3次,直到女方懷孕後被母親發現,氣得對男大生提告。法院審理時,男大生與女友皆稱是兩人是合意親熱,女方更向法官求情,稱不希望男大生因此坐牢。
▲邱男與高中女友床戰55次,遭提告女友還未他求情。(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聯合報》遭訴的邱男大生(20歲)因故結識才就讀高中的女友,他不顧女友還未滿16歲,多次在兩人家中親熱共55次,因女友懷孕才東窗事發,遭對方家長告上法院,不過在法庭上,女友一直幫她說話,稱男友並未違反他的意願,更求情:「不希望男友坐牢。」
法官審理後,兩人發生關係都是在彼此家中,若是少女是遭性侵,可向邱男家屬或自己家人求救,但少女並未有求助的情形,期間兩人更多次約會,顯見並非性侵,但由於少女還未滿16歲,依法判邱男2年徒刑、緩刑兩年,須參加法治教育10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