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檢警9月間查獲頭份市王姓里長參選人涉嫌以贈送白米尋求選民支持,經約談追查相關事證後偵查終結,依違反選罷法投票行賄罪起訴王男,成為苗栗年底選舉首宗起訴賄選案。
▲苗栗檢警查獲頭份市王姓里長參選人涉嫌以贈送白米尋求選民支持。(圖/中央社)
苗栗地檢署今(29)日發布新聞稿指出,今年9月初接獲檢舉,頭份市王姓里長參選人涉嫌以贈送各式白米為對價,向選民賄選。
經地檢署檢察官黃棋安立即指揮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苗栗縣調站組成專案小組,兵分多路搜索,查扣疑似賄選之白米31包,分為3公斤、5公斤及6公斤裝,每包市價約新台幣100至200元不等,並約談王姓參選人、樁腳及收賄選民。
檢警調查,王姓參選人擔任地方宮廟管理委員會委員,與3名樁腳開車以廟方贈送普渡平安米名義,向選民發送白米,並拜託幫忙支持當選里長。
檢方指出,經追查相關事證,訊問6名選民均坦承收到王姓里長參選人親自或由樁腳分送之白米,事證明確,案經偵查終結,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起訴王姓參選人與莊姓樁腳,並沒收查扣之白米;6名選民因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均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