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王景玉因罹患思覺失調症,前年殺害女童「小燈泡」,二審被判處無期徒刑,案件上訴後,因最終判決尚未出爐,加上在押中的王景玉羈押期將在11月7日屆滿,高等法院今(29)日上午代最高法院開延押調查庭,王景玉對於延押沒意見,還說「在看守所內都有吃精神科的藥」。高院認為,王景玉再犯機率高,下午裁定自11月8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高院表示,根據陳若璋教授團隊的心理鑑定結果,認定王景玉是因罹患思覺失調症而殺害被害人,對於殺害過程並無同理心及罪惡感,確實存在再犯的暴力風險,若要降低王景玉對社會的暴力風險,必須定期、長期服藥,並在精神醫療機構或體制的協助下接受醫療及心理治療及相關生活管理。
高院表示,施姓醫師證稱,王景玉在看守所接受治療,並按時服用藥物,思覺失調症獲得改善,如立即回歸社會,必須承受不同壓力,且無法掌握王景玉按時服藥,可能導致病情惡化,以及本院囑託台大鑑定王景玉再犯風險是否已有顯著降低,結果發現王景玉的病識感在羈押環境下,有顯著進步,但仍有不足,王景玉的精神疾病症狀減輕,對於藥物治療反應良好,已無傷害或殺人念頭,情感表達平靜,但服藥被動,也沒有達到毫無問題的程度,又於動態因子的整體評估,雖有部分明顯進步,然原本問題依然存在,足認倘未能有效定期、長期服藥,並接受相當精神、心理治療,確有再犯風險。
依目前客觀狀況,若僅命被告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手段,顯不足以確保後續審判或執行程序的順利進行,而有羈押的必要,裁定延押自11月8日起延長羈押2月。可抗告。
▲高院裁定,王景玉自11月8日起延押2個月。(圖/記者潘千詩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