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5G共用一條高速公路的議題,部分電信業支持5G共頻、共網、共建,但也有業者提出疑慮,認為只提供一條高速公路的說法似乎過於簡化,也言之過早,盼全盤規劃細節與配套。
第五代行動通訊(5G)釋照在即,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29日在「5G應用與產業創新策略會議(SRB)」上表示,政府期盼改進基地台設置及整合制度,讓台灣5G產業獲得有利發展環境。行政院政委吳政忠更拋出議題,提出5G時代電信業者「共用一條高速公路」就好,不見得每家業者都要自建基地台的概念。
部分電信業者今(30)日表態支持,表示5G網路基地台共頻、共網、共建,除了節能減碳,頻譜不宜過度分散、台灣地小,不宜蓋過多5G基地台。
▲「5G應用與產業創新策略會議」由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主辦。(圖/中央社)
但也有業者提出疑慮,針對5G共建高速公路議題,中華電信表示,基站、鐵塔、天線、機櫃、電力、空調等的共用,電信業者從2G以來就一直在做;由於5G系統遠較以往的系統更複雜,而5G系統又必須和4G系統緊密協作且長期共存,所謂5G要共建高速公路議題,考量的面向更多,必須先定義清楚,並考量可行選項後再來討論,否則言之過早。
遠傳電信指出,5G網路共用共構在行政院提出的電信管理法草案中已有相關規定,目前正由立法院審議中,共構共用在技術上有許多不同的模式與架構,都需要在未來施行時,再規劃相關的細節與配套。
遠傳強調,5G共用絕對不代表只是一條高速公路,網路的共構及共用,是在網路基礎上尋求最經濟、最有效率的網路建設及利用,不會是只有一個網路,電信業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面對眾多國家安全的議題更應慎重,目前世界先進國家中,沒有只依賴一套電信網路提供服務的實例。
近期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CC)反對美國總統川普運用聯邦資金布建一個5G網路的想法,就是一個實例,FCC明確表示,川普想法可能會傷害私部門和經濟的發展,FCC說「市場,而非政府,有最佳自我定位來帶動創新和投資的方式,這就是自由經濟的價值」。
遠傳認為,只提供一條高速公路,將對市場競爭、產業創新靈活的因應市場變動有重大影響,更遑論是否嚴重剝奪影響消費者選擇的權益。
另外,遠傳強調,此一政策的決定將影響頻譜的釋放,與頻譜釋出有極大關聯性,政府應同時通盤考慮頻譜政策,及如何活化或升級現有5條已運行通暢的高速公路,只提供一條高速公路的說法似乎過於簡化也為時過早。建議政府與相關業者通充分溝通,並全盤考慮,方能形成對國家、對產業、對消費者多贏的有利政策。
台灣之星則表示,此事涉及現今法令、法規、技術銜接、電信資安或消費者個資保護等複雜層面,若僅共用一個5G網路,遇到重大突發事件的備援措施為何,如何確保5G服務的使用不中斷以確保民生權益,甚或嚴重的話也可能衍生出國安層級的相關問題,均需要進一步釐清。因此,台灣之星主張產、官、學應充分討論各政策選項的利弊,並在制定好所有配套措施後,方可決定未來的執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