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真是可惡!前年9月間,一名來台探親的巴基斯坦籍男子WANES NASIR,在住處附近搭訕一名患有重度精障的女子,不顧對方正值生理期,帶她到飯店性侵得逞,期間因為被害女子強烈反抗,他竟動手揮拳毆打女子臉部,還強逼女方口交等,警方事後逮捕這匹外國惡狼,他一開始否認有跟被害女子發生關係,直到檢方第二次偵訊時他才承認,還離譜的表示他覺得「那女生心理有毛病」,實在讓人氣憤!
▲洋男揮拳痛毆女子性侵。(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前年9月29日上午10時許,男子WANES NASIR見被害人在附近徘徊,上前搭訕後,得知被害人患有重度思覺失調症,當天晚間5時許,他就將被害人帶往萬華區附近的飯店,被害女子因正值生理期,因此拒絕WANES NASIR的求歡,沒想到男子竟直接用拳頭痛毆被害人臉部,硬逼對方口交、性侵得逞,之後因逾時未退房,飯店人員多次打電話催促、上樓詢問都沒有回應,於是報警處理。
之後警方發現被害人是通報協尋人口,因此循線找到被害人後,並得知她當天遭男子性侵,因此將WANES NASIR逮捕到案。WANES NASIR一開始矢口否認有跟被害人發生性關係,強調當天只有親吻跟擁抱,但仍否認有毆打被害人,更聲稱沒有強迫女子,但法院審理時,他又再度翻供改稱,說知道被害人正值生理期,所以2人只有擁抱、親吻,並沒有爭執、毆打對方。
不過法官根據被害人證詞、監視器畫面及被害人驗傷診斷書等,認定他確實有性侵女子,且認為他歷次供述否認犯案又翻供,根本是在卸責,且WANES NASIR曾稱「我覺得她講話速度很慢,動作很遲緩...」、「那女生心理有毛病。」認定他犯案前已知悉被害人有精障。法官審酌WANES NASIR明知被害人有精障狀態,仍以強暴手段違反意願強制性交得逞,犯後還飾詞狡辯、供詞反覆,因此依對精神障礙之人犯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並命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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