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高雄市1名45歲的康姓男子,因半夜餓到睡不著,遂前往林園南路農會早市吃消夜,孰料,他竟對女老闆小君(化名)表示:「要不要跟我去賓館,想插女生!」,還尾隨對方到女廁後襲胸,康男想進一步強吻卻未成功,小君逃出廁所後報警處理;高雄地院依強制猥褻及強制等罪,分別判康男6月徒刑及拘役30日,審酌康男已與小君達成和解,諭知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今年5月28日凌晨3時許,康男前往林園南路農會早市,並在小君經營的小吃店消費,孰料,康男吃飽後竟問「要不要跟我去賓館」、「要不要一起單獨出去喝酒」、「很想插女生」等字句,女老闆小君嚴詞拒絕後,康男竟強行抓住對方頭部欲強吻,因小君激烈抵抗而未成功。
康男再伸手偷襲對方胸部,這次小君來不及閃開,尤有甚者,小君隨後前往廁所如廁時,康男又尾隨她進入廁所,小君嚇得趕緊跑出廁所,康男還假借自己東西遺失,並刻意與小君拉扯,以此方式妨害對方自由,小君事後向警方報案並提告,檢方偵結後依法起訴康男。
高雄地院審理時,康男自知理虧在先,答應賠償小君4萬元,雙方順利達成和解,法官遂依強制猥褻、強制等罪,分別判康男6月徒刑及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康男去小吃店吃消夜時,竟強吻女老闆並襲胸。(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