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綜合報導
苗栗一名48歲男子以消災解厄、通血氣為由,邀約一對智能障礙母女檔至汽車旅館,佯稱為2人作法,要求她們脫衣泡澡後坐上八爪椅,先是對18歲女兒性侵,母親看不下去制止後,換她坐上八爪椅讓男子接著作法,女兒眼睜睜看著男子對母親性交、肛交,苗栗地院依對心智缺陷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將男子重判7年10個月。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44歲母親聲稱,日前工作認識了男子,男子表示能夠替她作法消災,前提是要撿3片葉子、3顆石頭後前往汽車旅館,她便不疑有他,前年5月帶著女兒赴約接受男子作法。
當母女倆一抵達,男子即要母女脫光衣服泡澡後開始作法,先讓剛滿18歲的女兒坐上八爪椅後性侵,女兒瘋狂喊痛推拒,但男子仍不停歇,還解釋「頭一次會痛」,讓母親看不下去制止,直指女兒年紀還太小,隨後換上母親坐上八爪椅,讓男子進行「作法」,而女兒則在旁觀看。
社工發現後立即通報,男子坦承與18歲女兒發生性關係,但強調不知對方有智能障礙,辯稱是對方主動坐上八爪椅,喊痛後就立即停止動作。母女倆指證歷歷,苗栗地院認為男子為滿足私慾,以假借作法事名義強制性交,損及性自主權及人性尊嚴,且在母親面前對女兒性交,對母女有一定程度影響,危害不輕,且犯後態度不佳,重判7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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