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噁男,兩年前在桃園某處籃球場邊,結識一名還在就讀國中的少女,之後他藉口約少女吃飯,在過程中讓少女喝啤酒,並帶回家中,少女洗完澡準備睡覺,噁男見少女沒穿內衣,直呼:「受不了、很想要!」親吻少女後性侵得逞,事後被少女父母得知,一怒之下對他提告。
▲朱男見少女沒穿內衣難耐慾火,親吻後性侵少女。(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聯合報》報導,性侵少女的朱姓男子之前就涉及其他案件,被觀護人提醒:「不要靠未成年女生太近。」沒想到他又在籃球場結識一名國中少女,1個月後與少女相約吃海產,並將少女帶回家。而少女供稱,當天因為喝酒想睡,洗完澡變沒穿內衣躺在床上,但朱男一直說:「受不了、很想要!」先親她的嘴巴,並將她的內褲脫下後發生性關係,後來也發生過1、2次,但時間記不起來。
法院審理時,朱男否認性侵少女,稱把少女當妹妹看待;但法官根據兩人的LINE中出現「有了怎麼辦」、「想不想我」等對話,認定朱男和少女發生性關係,依妨害性自主與未滿16歲青少年性交行為,判他6個月徒刑,至於少女所說「後來也發生1、2次性關係」,因無證據而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