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綜合報導
苗栗一名小六女童被母親男友開車載往陰暗角落,查覺不對勁後打算奪門而出,但卻遭母親男友抓回副駕座性侵得逞,後座4歲弟弟見狀後,嚇得嚎啕大哭尿失禁,男子事後更恐嚇姊弟倆不得說出去,否則將會將2人勒斃,弟弟將此事告訴阿姨,苗栗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男子9年2個月。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這對小姊弟平日與阿姨同住,母親則與男友同居,去年6月間女童因體育課扭傷腳踝,母親男友前往接送,沒想到卻趁機性侵,女童指控男子先持橢圓形東西塞進去,再以下體性侵,警方於現場查扣跳蛋,但法院審理時,女童又改口稱男先以手指性侵後才用下體,並未使用跳蛋。
去年7月男子又起淫念,藉故要給姊弟倆餐費,前往開車將姊弟倆從阿姨家接走,小姊弟原先坐在後座,女童見男子將車開往陰暗處,想起上次經驗後,嚇得奪門而出,沒想到卻被男子抓了回來,抱到右前座強行脫褲性侵,後座4歲弟弟嚇得大哭,返家後將此事告訴阿姨。
法院審理時,男子矢口否認性侵女童,但女童驗傷結果發現,處女膜有多處新舊撕裂傷,弟弟更是直指男子是變態,法官認定事證明確,不但未盡保護、照顧之責,竟利用年幼女童對性知識懵懂強制性交,嚴重影響人格健全發展及心靈感受,依兩次加重強制性罪,分別判刑7年8個月、7年10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2個月。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