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高鐵傳出員工不滿加班費計算方式,醞釀在明年春節不加班,讓春節交通停擺。造成員工反彈的主因是,員工認為新的加班費計算方式,改為核實計算,跟過去只要上班1小時就算4小時相比,加班費縮水很多,造成員工工作量增加,卻薪資縮水。
▲台灣高鐵加班費計算方式,傳出引起員工不滿。(圖/記者馮珮汶攝)
高鐵過往加班費的方式是,以4小時、8小時、12小時為計算單位,譬如,上班1小時,直接給4小時加班費,舉例來說,加班9小時,因為是採取以四小時為單位,最後計算的加班時數,可直接算12小時,以一名高鐵員工薪資3萬6來說,可以領到3500元的加班費,如果採用新的加班費計算制度,只能領到2775元,根據<蘋果日報>的報導,不具名高鐵員工表示,不少員工已經開始串連連署,工會方面也傳出不滿的聲量。
高鐵工會認為,加班費更改的過程,工會並沒有到場參與協調,,高鐵公司採取單方面更改後,直接公告,工會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
對此,高鐵公司表示,更改後的加班費,已經優於勞基法,若加班2小時,一般勞工可領四百元,高鐵員工可領到四百五十元,已充分兼顧法律遵循及員工照顧。(編輯:黃毓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