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南報導
斯文書記官竟是家暴男?南部一名在法院擔任書記官的吳姓男子,於2014年間與前妻陳女離婚,卻遭女方控訴家暴,還毆打一雙兒女,不但對孩子打到流鼻血、身體瘀青,更以言語辱罵、騷擾前妻,事後妻兒都向法院申請保護令核准。陳女控訴,在2014年與吳男協議離婚後,因房子與前夫共有,所以吳男仍能出入她的住處。2016年7月25日晚間,兒子與前夫發生口角,兒子說「你都欺負媽咪」,就慘遭前夫狠甩3耳光,導致流鼻血,吳男之後被法院依傷害罪判拘役45日;法院並核發保護令給吳兒。
▲吳男遭前妻控訴毆打兒子。(圖/翻攝畫面)
陳女控訴,過去長期忍受吳男情緒暴力與言語羞辱,兒子也透露「父親與他相處時,多次逼他撤告,若不撤告就不認他這」,兒子還曾寫信給法官說「自己內心壓力很大」。陳女表示前年11月3日,吳男在女兒補習班情緒失控,公然對她大聲咆哮,還以不堪的字眼辱罵她,嚇得補習班趕緊聯絡家長接走孩子,當天晚上她就帶著女兒到警局聲請保護令,並再度獲得法院核可。
陳女還表示,吳男還會在她住處工作室,當著客人的面對她錄影,甚至因為女兒的課業問題,將女兒大腿捏到瘀青,因為吳男長相斯文,在法院裡對同仁態度客氣,根本看不出來他會家暴。對於前妻的控訴,吳男則是表事,對孩子管教失當之後,他馬上在隔天向孩子道歉,並說明緣由取得孩子諒解,也為此事付出刑事與行政處分的代價,他為了孩子身心飽受折磨,也深自檢討改進親子關係。吳男並表示,如他有違反保護令的犯罪行為,檢察官定當依法訴究,因此可以證明他並沒有繼續騷擾,認為前妻所說並非事實。而吳男任職的法院則表示,吳男的家暴屬於私領域問題,法院已做考績上的懲處,並輔導他要改善親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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