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今(2018)年中,一名網紅空姐遭丈夫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PO文指控在自家與一名洪姓攝影師偷情,還有性愛影片。丈夫因此提告,而空姐與攝影師兩人翻雲覆雨,所要付出的代價終於公布:桃園地院對空姐與洪男各判兩人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全案可上訴。
空姐丈夫上爆料公社爆料,指控洪姓攝影師在2018年5月到住處做拍攝時,兩人在臥房床邊的地板上發生性行為長達4分鐘,監視器全都錄,因此對兩人提告妨害家庭。
▲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偵訊時,洪姓攝影師承認,但空姐矢口否認,空姐的委任律師則指出丈夫提出的監視器畫面是非法取得的證據,應該排除。但檢察官認為,監視器架設的地點是空姐與丈夫住處,兩人都可合法使用,因此將2人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最後桃園地院依照洪男的自白、空姐丈夫提供之證據,以及網紅空姐在偵查中的刑事答辯狀,認定兩人通姦事證明確。法官認為,洪男知道網紅空姐是有夫之婦,卻破壞家庭倫常,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還可以,而網紅空姐全面否認,態度不佳,各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網紅空姐被老公爆料,帶小王回家滾床單。(合成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