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北部某醫院1名女醫檢師小娟(化名),偷吃大她20歲的張姓學長,兩人還互喚「老色鬼」、「小乖妹」等暱稱,小娟事後擔心懷孕,未料張男竟回:「我們愛愛用力撞擊就掉了」;直到小娟婆婆察覺媳婦手機內,竟出現「我很喜歡妳」、「很愛妳」等字句,還曾撞見2人一起晨運,黃姓軍官丈夫始知戴綠帽。
黃男提出損害賠償訴訟,向張求償60萬元,地院卻判他敗訴,黃男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認為,張男明顯侵害黃男配偶權,衡量黃男是中尉軍官,而張男已從醫院退休,轉到私人健康事業公司擔任醫檢師,因此判張男必須賠償40萬元確定。
黃男指控,他從不過問、干涉妻子交友情形,直到4年前父母告訴他,妻子LINE有曖昧簡訊,而且妻子對他態度丕變,動不動就發生爭吵,妻子甚至開口要求離婚;後來他查看LINE才發現,妻子竟與對方打情罵俏,內容提及「老色鬼,超想您的」、「我為你犧牲很多,為你,我忍受公婆,被公公唸,和先生翻臉」、「想您,老色鬼,我帶給您無盡的歡樂」等字句,張男則回覆「您不是說您是正常女人。您不是喜歡做嗎?」、「孩子吃墮胎藥即可。其實也不需怎麼拿掉,我們愛愛用力撞擊就掉了。」等語句。
張男辯稱,LINE對話證據有假,黃男與妻子婚姻關係疏離,從來不照顧妻小,亦鮮少支付生活費,他與小娟有共同話題,對方提及丈夫在結婚後從不願意行房,令小娟感到委屈又孤單,他才會與對方開玩笑,排遣小娟鬱悶情緒。
黃男駁斥,他的薪資帳戶全交妻子保管,自己每月只留3千元花用,直到張男介入他的婚姻後,妻子才會與他疏離;黃男反問:「我和太太的婚姻生活如何,關你什麼事?」,小娟出庭時則辯稱:「聽過張的名字,我不認識他」、「連普通朋友交往都沒有,就只是知道這個人而已」,面對法官詢問明顯避重就輕。
小娟婆婆庭訊時證稱,當她發現媳婦手機有曖昧對話時,曾告誡她不可破壞家庭,媳婦卻回:「這個家我早就不想要了」,而且張男還曾登門贈送九層塔;法官認為,張男和小娟往來已逾正常分際,儘管他辯稱黃姓夫妻早已失和,但兩人仍是夫妻,黃男配偶權不能被侵犯,因此判他必須賠償40萬元確定。
▲張男向已婚女醫檢師聲稱墮胎靠做愛用力撞擊。(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