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27歲林姓男子以玩遊戲為由,多次邀鄰居一名11歲的男童到家中玩,卻趁機要求男童性交5次得逞,此外他仍以相同手法,多次邀請一名經友人介紹認識的15歲少年回家性侵,直至男童母親察覺有異才將全案曝光,而林男事後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新北地院將林男依對未滿14歲男子性交、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男子性交、猥褻等罪,合併判處6年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男子竟以玩遊戲為由,先後騙鄰居男童及少年到家中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林男由於見鄰居男童活潑可愛,竟從去年2月至6月間,趁男童假日外出遊玩結束傍晚返家時,多次以玩遊戲為由將男童邀至家中,男童心想是認識的鄰居大哥哥而不疑有他,便跟林男回家,男童卻因此被林男陸續要求性交5次得逞;此外,林男在朋友介紹下認識一名15歲少年後,於去年6月至9月間,仍以玩遊戲為由,多次將少年邀至家中,林男便藉機以下體摩擦少年的肛門,甚至要求少年幫他口交;直到男童母親發現兒子臉書的訊息對話有異狀,經追問之下,兒子才告知一切,全案因此曝光。
林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不諱,經法官審酌,林男在事發後已和男童、少年達成和解,並依約給付部分賠償金,足以認為林男已盡力彌補他對男童、少年造成的身心傷害,因此將林男依對未滿14歲男子性交、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男子性交、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男子猥褻等罪,合併判處6年10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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