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今(19)日到東吳大學演講,提到廢死議題,他表示自己雖在擔任法務部長時,曾提出非常上訴,把「蘇建和案」等3名死刑犯救回,但這並不代表「自己懦弱」,而是學法人的無奈,因為沒有證據,當然只能放人。話鋒一轉,馬英九指出自己當法務部長任內,一年執行17個死刑犯槍決,現在一年卻只有5、6人,「這是不對的」!
▲馬英九認為若判處死刑,就應當快點執行。(圖/資料照)
根據《聯合報》報導,馬英九坦言當時把蘇建和等3人放掉,自己也很難受,甚至當年更審後聽到死者媽媽下跪問自己「部長為什麼抓到壞人不給他槍斃」,更是不安到睡不著覺。但馬英九認為,因為全案真的沒有沒辦法證明是蘇建和等人所為,因此只能把人放了,馬英九強調這樣不是懦弱,而是若將蘇建和等人冤枉槍斃,只會讓自己更難過。
馬英九提到,當蘇建和案改為無罪後,當事的3人對自己相當感謝,但馬英九心裡想「不見得認為蘇建和他們3個人被冤枉」,然而這就法律審判,只要不能證明犯罪,就必須放人。
話鋒一轉,馬英九談到過去自己擔任法務部長時,一年執行17個死刑犯槍決,現在人卻5、6人不到,馬英九認為這樣是不對的!馬英九指出當三審判決確定死刑後就應執行,而不是一直放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