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花蓮報導
花蓮一名23歲王姓男子,去年9月因酒醉與叔叔爆發言語衝突,王男的22歲邱姓友人及另2未成年少年也在場,沒想到4人竟持安全帽、鐵椅將叔叔狂毆到奄奄一息,叔叔無力喊「拜託⋯不要再打了」,4人還將叔叔續拖至公墓施暴致死。花蓮地院一審各判王、邱兩人徒刑8年6月、8年10月,兩人不服提上訴,但被高分院二審駁回,維持原判。另2未成年少年移送少年法庭。
▲王男酒後持安全帽與友人將叔叔毆打致死。(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指出,去年9月25日晚上8時許,王、邱及2未成年少年於叔叔家飲酒,王男酒醉與叔叔起口角,加上3友人在旁起鬨,4人便赤手空拳,加上安全帽、鐵椅等兇器,狂毆叔叔頭部、背部、胸口及腹部約30分鐘,此時叔叔哭喊「拜託停手」,但4人還騎機車,將他帶到附近公墓施暴。
其中邱男見叔叔倒地不起,發現事態嚴重,阻止王男及2少年繼續施暴,緊急向119報案,但叔叔仍因腹壁鈍傷、肝臟撕裂傷、失血性休克及多重器官衰竭,送醫宣告不治。
花蓮地院一審判王男8年6月徒刑、邱男8年10月徒刑。兩人認為警偵訊時及出庭中均自首,且邱男還阻止王男施暴,刑期過重,不服提上訴。高分院認為,邱男阻止王男施暴,並不符合「中止犯行」可減刑適用規定,且死者為王男親戚,也為邱男友人,駁回2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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