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App叫車服務駕駛員詹姓男子,去年8月間清晨6時許,載著從酒店下班的女子「小美」(化名)返家,小美不勝酒力,途中昏睡在副駕駛座,詹男竟將車停在交流道附近的路邊,搓揉小美的胸部,小美睡夢中驚醒詹男才將手抽回,小美當場怒罵詹男並提告。士林地方法院依乘機猥褻罪將詹男判處8月徒刑,緩刑3年,期間除了向公庫支付3萬元外,還得服160小時的義務勞役。
▲詹男趁酒店妹小美睡著,竟搓揉她的胸部得逞。(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詹姓男子是手機App叫車服務駛,去年8月31日上午6點45分,經平台客服指引,駕駛自用小客車到台北市中山區,搭再以手機APP叫車的酒店女子「小美」(化名),啟程到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小美不勝酒力,半途在副駕駛座昏睡。
詹男見有機可乘,將車停放在林口交流道附近後,利用小美酒醉熟睡,不知抗拒之際,將手伸入小美內衣,搓揉她的胸部得逞,後因小美驚醒,詹男才將手自她的胸前抽回,並依小美指示將她送至文化二路,小美事後向地檢署提告。
士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詹男不知尊重女子的性自主權,為逞私慾竟乘機猥褻,造成女子精神傷害,又利用駕駛供公眾使用的交通載具犯案,對社會危害較高,本應重判,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與女子和解,賠償15萬元,判詹男8月徒刑,緩刑3年,期間除了向公庫支付3萬元外,還得服160小時的義務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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