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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非洲豬瘟疫情嚴峻,全國各地對此相當關注,農委會近日宣布,自3年內發生非洲豬瘟國家地區,攜帶豬肉產品未主動申報遭查獲者,第一次罰鍰將由5萬元提高至20萬元,第二次再違規者即開罰100萬元,提醒民眾切勿違規。然而,有許多民眾相當好奇,那「罐頭」可以攜帶入境嗎?對此,農委會防檢局於臉書粉絲專頁提供解答。
▲圖/翻攝自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疫小尖兵臉書
針對有民眾疑問可以攜帶罐頭入境嗎?對此,農委會防檢在臉書粉絲專頁提供5點協助民眾解惑,並於最後下了兩點結論,分別為因罐頭定義複雜,若搞不清楚什麼是罐頭,請不要攜帶;若已經攜帶,但不確定是否符合罐頭定義,請至檢疫櫃檯洽詢,以免受罰。
另外,關於網路上流傳罹病豬隻豬肉煮熟後可以食用部分,防檢局則強調,罹患非洲豬瘟豬隻將被移動管制,不會進入屠宰場亦不得屠宰供人食用;如果在屠宰場經獸醫師屠前、屠後檢查發現豬隻疑患有非洲豬瘟,該豬隻屠體將判定廢棄並銷燬,不會進入食物鏈。 (編輯:張家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