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53歲林姓男子,於去年間以「假名」透過網路交友平台,聲稱妻子過世,專挑失婚或喪偶婦人,謊稱自己願照顧她們,希望她們「幫他生孩子」等,先後騙得3名女子交往,並再藉口騙取財物,待得手後隨即避不見面,受害女子發現遭騙後報警提告;法官將林男依3個詐欺罪,合併判處1年8個月徒刑。
▲林男以「假名」透過網路交友平台並聲稱喪妻藉口交往騙取財物,先後有3名女子受害。(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林男於去年6月間透過網路交友平台,假冒「陳姓」男子交友,聲稱自己的妻子過世,專挑失婚或喪偶婦人,認識一名王姓女子後,騙稱每個月願付予5萬元生活費,約1個月後,林男還以交換定情信物並拜見其父母為由,讓王女誤以為找到真愛,騙取王女購買金飾及現金共20多萬元,得手後便避不見面。
隨後林男在去年8月,在交友平台改姓為「張姓」男子,聲稱自己是多家公司負責人,與一名蔣姓女子交往,期間則以未帶信用卡等藉口,騙蔣女刷卡購買10多萬元的金飾給他,還誆騙蔣女遭嬰靈糾纏,騙取她1萬多元的超渡費。
緊接著在8月下旬,他再度改姓「穆」,與一名黃姓女子交往,林男自稱妻子過世,並是香奈兒的經銷商,藉口要黃女投資他的事業,先後騙取40多萬元。
其中王女發現林男曾趁她熟睡時,偷走她皮包內的財物,且事後就避不見面,因此報警向他提告詐欺,警方獲報後,循線查出林男共騙了3名女子。
庭訊時,林男辯稱是要和3女子交往,並沒有騙財騙感情;但3名被害女子都證稱,林男都向她們騙稱自己的妻子過世,並有經營公司,可以照顧她們家庭,甚至還表示希望她們可以「幫他生孩子」等,她們因此才願意與其交往,但事後卻發現林男已有家室,且妻子也沒有過世,這才知道自己受騙上當;法官審酌,認定林男有隱瞞真實身分欺騙感情和詐財,且前後得手近80萬元後就與被害人避不見面,因此將林男依3個詐欺罪判處1年8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