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50多歲的陳姓婦人,日前接到詐騙集團電話,指出她涉及人頭帳戶案,要求領出存款並接受監管,陳婦付出156萬元後,詐騙集團仍不罷休,還要她將名下2間房產拿去質押,大批黃金首飾亦全被拿走,總計遭騙2000萬元資產,卻苦等不到對方通知案件簽結,回電又無人接聽,這才驚覺自己被騙。
警方調查,陳婦一開始接獲健保局人員來電,並表示她的健保卡遭到盜用,還涉及重覆用藥盜領3萬5千元健保費,接著又有楊姓警官來電,要求陳婦前往超商操作ATM匯款,假檢察官在數日後來電,聲稱他們已破獲詐騙集團,還以「資金控管」為由,要求提供帳戶提款卡及密碼,否則將列為人頭帳戶並判處重刑。
詐騙集團甚至要求陳婦,必須銷毀超商傳真公文,以及堅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只要陳婦等待結案後,資金監管款項將以國賠方式連同利息一併返還,陳婦遂親自交付3張提款卡給詐騙車手,總計遭詐領19筆、一共156萬元贓款。
詐騙集團食髓知味,陳婦又接到假主任檢察官來電,聲稱先前存款案件已經簽結,現在換成調查陳婦名下房產,釐清是否與主嫌共謀洗錢,還要求陳婦以投資為由,前往當鋪質押2間房產,分別取得1000萬元及500萬餘元後,再以臨櫃匯款方式,換成美金匯至對方指定帳戶,家中黃金首飾則全數交給詐騙車手,前後遭詐騙2千萬元。
刑事局呼籲,檢警不會監管任何帳戶,更不會要求收取現金或存簿,提醒民眾聽到「身分遭冒用協助申請資金公證」、「資金控管」、「現在電話幫你做筆錄」、「等下傳真公文給你」、「監管帳戶」等關鍵字,絕對都是詐騙!如有任何疑問均可撥打反詐騙諮詢專線165查詢。
▲詐騙集團採取3階段話術,從帳戶存款騙至房屋不動產。(圖/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