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綜合報導
北市一名在大學任教的鋼琴女老師,日前指控一名自稱「活佛上師」的羅姓男子,利用她剛離婚、心靈空虛時,誆她「命帶七煞」,必須透過男女雙修,獻出肉體才能消災解厄。當時她信以為真,便讓羅男及其劉姓女友搬進她家,10年來做愛上千次,最終控告羅男、劉女利用權勢性交罪,台北地檢署卻認定罪證不足,將2人不起訴。
據《蘋果》報導,女老師200年3月間與丈夫離婚,為了尋求心靈慰藉,因緣際會下認識了自稱「活佛上師」的羅男,羅男得知其高學歷、高所得且敬畏鬼神,便鐵口斷定她「命帶七煞,必須透過男女雙修,將肉體獻給活佛才能消災解厄」,女老師深信不疑,答應讓對方搬進自己住處,以每周2、3次的頻率與她發生性關係。
▲(示意圖/記者林盈君攝)
隔年羅男的劉姓妻子與女兒也搬了進來,當她起疑心時,劉女則不斷在旁洗腦雙修好處,讓她信以為真,直到2011年7月夫妻倆搬出去。女老師說,羅男、劉女搬進來後,全靠她平時教授鋼琴收入支付日常開銷,2人還要求她交出所得,10年來侵占她薪資超過600萬元,因此對羅男提起利用權勢性交罪、劉女幫助利用權勢性交罪告訴,並一併提告2人涉犯侵占等罪。
報導指出,羅男否認犯罪,強調2人是男女朋友,坦承發生性關係,但都是你情我願,生活費是共同負擔,且多由他載她出門授課;劉女也稱雙方和平相處,當時因對方剛離婚才打算搬過去作伴,且平日裡也有工作賺錢,分擔住宿生活費用。
檢方認為,雙方同居期間,女老師可以自由進出、打電話,明明有很多機會可以向外求援,但仍與羅男發生性行為達10年之久,顯然與一般遭到性侵女子的反應迥異,認為女老師擁有高學歷,也非涉世未深、毫無經驗者,認定羅男、劉女罪證不足,一併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