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上週才將當街斬殺女童「小燈泡」、遭判無期徒刑的王景玉撤銷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今(24)日下午臨時召開接押庭,在押中的王男坦承殺人,對羈押沒意見,但請求法院維持不禁見,才可以繼續寫信給父母。法官最後裁定續押不禁見。
王男被提訊出庭時表示,每個月都有寫信回家給父母,希望能繼續維持羈押但不要禁見。王男律師表示,還沒收到最高法院的判決書,王男歷經起訴、一審及二審程序,相關犯罪事實調查已完足,應無串供及串證之虞,沒有禁見必要。法官訊後裁定延押、不禁見,讓王男可以寫信給父母。
2016年3月28日,王景玉在光天化日下,在台北市內湖區的街道上,隨機朝3歲女童「小燈泡」的頸部斬殺,造成女童當場死亡。一、二審都判王男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在本月20日審酌二審自行認定王男辨識能力、控制能力顯著降低,但理由不備,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罹患思覺失調症的王景玉24日被提訊出庭時,請求法官不要禁見,讓他能繼續寫信回家。(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