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為了離婚自曝外遇3次 妻盼回心轉意獲判不准離

記者陳怡靜/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蕭姓富商與妻子結縭30年,卻為了與妻子離婚,竟主動坦承自己婚後外遇3次,每次都維持5年左右,但妻子仍希望蕭男回心轉意,因此拒絕離婚;新北地院審酌,認為破壞兩人婚姻的責任出於蕭男,因此判決不准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蕭姓富商為了與妻子離婚竟當庭自曝外遇3次,遭法官判決不准離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蕭男指訴,他與妻子於1988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皆已成年,但由於他與妻的生活理念意見不一,彼此溝通不良,且在他事業有問題時,妻子也都不願幫忙,還經常被妻子鎖在家門外,他才憤而離家分居,夫妻關係已多年不睦,因此訴請離婚;而蕭男為了讓法院能判准離婚,還當庭承認自己外遇,自爆「我有多位外遇對象,20年前1次,10幾年前1次,10年前1次,每位通常維持5年左右」,強調2人婚姻早已無法回復,也無法再維持下去。

但蕭妻則聲稱,2人婚後相處和樂,她勤儉持家將小孩拉拔長大,最近兒子的婚姻大事才剛辦完,但蕭男卻經常搞婚外情,以往她都為了孩子而選擇隱忍原諒,最近蕭男又與一名林姓女子外遇,甚至還帶到公司,連員工都知情,蕭妻並提出蕭男在辦公室沙發擁抱新歡的照片,蕭妻認為蕭男現在要求離婚,讓她覺得與丈夫一同努力打拚30多年卻遭拋棄,簡直是「棄糟糠之妻於不顧,實天理難容」,她希望丈夫能回心轉意,因此拒絕離婚。

新北地院法官審酌,蕭男並無法證明夫妻不合,卻當庭承認有多位外遇對象,加上蕭妻提出蕭男在辦公室內擁抱新歡的照片,認為蕭男雖已無意維持婚姻,但蕭妻在婚後始終盡妻母本分,反而是蕭男多次外遇,違背夫妻忠誠,故蕭男破壞婚姻的責任較大,因此判決蕭男敗訴,不准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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