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擔任某國中社團老師,涉嫌與丁姓網友聯手,恐嚇女學生自拍裸照,之後又向女學生母親威脅「交出100張裸照,不然就散佈妳女兒照片」,林男甚至對女學生下藥性侵,檢警獲報調查後,發現林男還犯下多起性侵、猥褻案件;林男最後在去年12月底,趁與女同事到超商飲酒時,又在酒中下藥,藉機送她回家,而性侵得逞,並偷拍留念。
▲可惡狼師與女同事到超商飲酒,竟趁機在酒中下藥,再藉口送對方回家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林男陸續犯下三起性侵、猥褻得逞後,於去年12月29日晚間,與一名20多歲的女同事到超商飲酒聊天時,再度在其酒中下藥,待女同事喝下後感到身體不適時,他便藉口送她回家,女同事卻因此遭林男性侵得逞,還被偷拍留念。
由於林男在去年性侵女學生被其父母得知後,向警方報案提告,今年3月檢警前往林男住處搜索,發現林男的硬碟中,不僅有女學生受害的影音,還有另外3名女子受害的畫面,因林男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遭檢方聲請羈押獲准,台中地院日前將林男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藥劑使少年被拍攝性交及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加重強制性交等6罪合併判處17年有期徒刑,另依恐嚇危安罪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而檢警懷疑還有其他被受者,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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