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教育部長葉俊榮同意聘任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引起民進黨內部波瀾,現在又爆出台大校長管中閔擔任公職期間,以不具名方式在周刊寫專欄,幾年下來稿費累積數百萬元,管中閔律師團今(26日)上午發出聲明,強調這段期間確實因報章雜誌邀稿而寫文章,也有收取稿費但歷年也都有報稅,從未隱瞞。
▲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圖/資料照片)
以下是管中閔律師全文:
就今日特定媒體報導管中閔教授於擔任公職期間收受特定媒體金錢一事,與事實不符。管中閔教授於擔任公職期間,確曾因報章雜誌不定期的邀稿而撰寫文章,於報章雜誌同意刊登時,由該報章雜誌依其一般規範支付稿費。這些投稿獲刊的稿費歷年都依法報稅,從未隱瞞。特此澄清。
管中閔義務律師團
10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