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6年前犯下弒母案、遭判無期徒刑定讞的女子蔡京京,在犯下殺人重案前,曾在台北市SOGO復興館的高檔超市內,涉偷走總價984元的食材,保全攔阻她後,蔡女竟稱保全性騷擾她。一審依竊盜罪,判她拘役50天,但蔡女經常撤換律師,拖延訴訟,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蔡女犯後態度惡劣,但未達準強盜程度,今(27)日加重改判3月,檢方可上訴。
現年37歲的蔡京京於2011年10月14日晚間,在SOGO復興館B3的「CITY SUPER」內,竊取總價984元澳洲牛肉條、澳洲牛肉塊、港式豬頭皮等塞進紙袋中,廖姓保全發現攔阻,蔡女轉身逃跑,雙方追逐到百貨大門時,在大門的張姓保全見狀幫忙攔阻,雖遭蔡女用手肘撞倒,2名保全仍緊追蔡女到頂好商圈捷運出入口,又遭在入口接應的曾智忠踹踢、肘撞,但2人仍被保全與員警逮捕。
蔡女涉案後,又於2012年間跟男友曾智忠(56歲)在台北聯手殺害蔡女母親、開車運往花蓮棄屍,曾男一度被判死刑,後因「高中的德育與群育成績優良、大學操行成績良好,擔任軍職期間屢獲記功嘉獎,仍有教化可能」等理由,2016年間與蔡女獲判無期徒刑、逃死定讞。蔡女、曾男還在弒母案羈押期間,在看守所內登記結婚。
▲蔡京京因竊盜罪,再判3月。(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