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屏東報導
屏東縣1名19歲的簡姓女子,因不滿宋姓女子向父親借款3千元,卻遲遲不願歸還,去年8月3日上午時分,她竟在IG發文,除嗆聲「趕快還錢」外,還罵對方「死殘障」,藉以諷刺她因身體殘障而無法生育,宋女經友人告知後,隨即將貼文截圖並提告,檢方依公然侮辱罪起訴簡女,屏東地院判她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當天簡女兩度在IG貼文,內容提及「宋xx給我小心一點,幹,3000元趕快還來辣,死殘障」、「我就是爽,神就是給我一個好身體傳宗接代,你呢,不能就不要勉強,神不會給你的,哈哈哈」等字句,儘管簡女應訊時坦承犯行,卻遲遲未與宋女達成和解,未能填補她辱罵對方所造成的尊嚴損害,因此認定簡女涉犯公然侮辱罪。
簡女家屬表示,簡女與宋女均住在山區同一村落,兩人亦有親戚關係,宋女事後立刻歸還欠款,但她堅持提告到底,不願與簡女和解,讓對方喪失爭取緩刑機會;由於簡女對訴訟程序並不了解,近日發現已逾上訴時效,她應會繳納罰金折抵拘役,藉以讓事件早日落幕。
宋女鄰居則說,宋女得知此事後感到很受傷,因此先前親戚和村落長輩前來調解,希望給年輕人一個機會,宋女仍堅持不願和解,此事也算是給簡女一個教訓。
▲簡女在IG辱罵親戚死殘障遭判拘役10日。(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