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郭姓男子去年底辱罵警察「奴才」,警方不甘受辱告上法院,不料法院認證「沒有侮辱公務員犯意」,今(7)日將他不起訴。
▲郭男說警是「奴才」不起訴。(示意圖/資料照)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8年11月27日下午5時許,郭姓男子因勞資糾紛遭警關切,但郭男看到潘姓與林姓員警,非但不收斂,還情緒激動的表示:「你什麼態度,你一個奴才跟一個主子這樣說話」、「你是奴才、是公僕,拿你的槍出來打我啊!」當時警方要他拿出證件並「注意用詞」,郭男還囂張回應:「我要拿出來了,你給我安靜,你不要在那邊靠夭!」
事後警方不甘受辱,依照《侮辱公務員罪》對郭男提告。郭男在法庭上強調:「我是公民,你是公僕,換句話說就是主子跟奴才的關係。」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雖然郭男說法尖酸刻薄讓人感覺不快,感「難以認定具有侮辱公務員犯意」,僅是強調員警公僕身分,依照郭男職業、教育程度、語言使用習慣表達不滿,不構成成侮辱公務員罪,今日將他不起訴處分。(編輯:林昀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