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總統蔡英文日前在新年談話提出「分享經濟紅利」,預計針對收入較少的民眾發放一次性「補助」,引發討論,有質疑聲浪認為,「蔡英文憑什麼拿我的錢發給弱勢?」、「政府憑什麼多收我們稅,拿去發給窮人?」
▲圖/翻攝自王浩宇臉書
對此,綠黨桃園市議員王浩宇說,拜託不要跟著無腦亂罵!根本不是你的錢好嗎?這幾年台灣主要的超徵稅收主要來自「營所稅」、「地價稅」、「贈與稅」,「營所稅」多數是財團繳的、「地價稅」最大的來源是建商、投資客,會繳「贈與稅」的也通常是家裡比較有錢的人,根本不是一般受薪階級,而所得稅反而是短徵的。
如果真的如同這些人所說訴求的把「超徵的部分」退給繳稅的人,大多數繳所得稅的人根本退不到稅。但建商、財團、炒房的投機客卻會是最大的獲利者。這樣做,只會造成有錢人越來越有錢的結果。
王浩宇說明,在這種狀況下,政府把建商、財團多賺錢而多繳的稅金分配給收入比較低的弱勢民眾,到底錯在哪?如果一個政府提出照顧弱勢、解決貧富差距的政策還要被罵,那這個社會還有公平正義可言嗎?
至於什麼叫「超徵」?是政府多收民眾的錢嗎?王浩宇解釋,簡單來說,「超徵」代表政府實際的稅收大於預算數,也就是因為各種原因,政府收到比預期還多的稅。而多收稅,並不代表民眾多繳稅,多收的稅也不並非從所得稅而來,也就是說,大多數的受薪階級並沒有多繳稅。
以106年度為例,超徵主要來自營利事業所得稅、贈與稅、營業稅、遺產稅,總共超徵了774億元的稅率,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經濟的復甦讓企業多賺錢,讓政府稅收增加。
王浩宇說,高於預期的收稅,並不是違法超收稅,而是企業因為景氣提升而比預期多繳的稅,超徵的稅要如何使用?是要用來還國債?回饋給弱勢民眾?替企業減稅?還是退稅給繳稅的民眾?這部分,大家可以提出想法理性討論。
▲圖/翻攝自王浩宇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