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落敗後,向法院聲請重新驗票,沒想到結果出爐又輸更多。對此,丁守中向法院提「選舉無效」之訴,而台北地院審理時,丁透過律師團舉證違憲違法,稱選舉時間應為「24小時」,因此應判「選舉無效」,重新投票。
▲丁守中舉證違憲違法。(圖/中央社)
根據《鏡週刊》報導,丁守中認為,下午4時投票截止後,有選民邊用手機看開票邊投票,嚴重選舉資訊不對等,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此外,市長選舉綁公投,選務混亂,有些沒有市長選舉權的民眾排隊,影響到選民時間,甚至還有選民看到大排長龍,直接不投就回家,已妨礙選舉權。
丁守中透過律師團舉證「違憲違法」,表示選舉時間應為24小時,但中選會用行政命令訂出8時到16時,壓縮選民的投票時間,不僅違法又違憲,應判「選舉無效」,重投台北市長。(編輯:凌毓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