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搜到少女裸胸照 惡男傳訊:我可以看影片嗎?

記者楊忠翰/新竹報導

新竹縣1名28歲的張姓男子,先前在網路搜尋到少女小圓(化名)裸胸照,然後透過臉書聯絡對方,2度要求小圓自拍猥褻下體的照片,遭到對方拒絕並報警處理;新竹地檢署認為,張男行為已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遂依法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張男專門在網路搜尋少女露點自拍照,2017年8月間,他搜出14歲的女國中生小圓自拍露胸照,遂利用臉書與對方聯繫,內容提及「哥哥想看你的胸部」、「我可以看影片嗎?」、「想看你拍影片給我看,可以嗎?」、「想看你的奶」、「有沒有XX的新影片?」、「跟別人打X了嗎?」、「我可以看影片嗎?那個下面的」等字句,藉以誘拐對方自拍裸照及自慰影片。

小圓自是嚴詞拒絕,原以為騷擾行為就此落幕,孰料,隔天半夜時分,張男竟將4張小圓自拍裸照回傳給她,再傳送「奶」、「要我說,你的東西在網路瘋傳嗎?」等訊息,藉以恫嚇對方自拍,小圓仍是拒絕,並向父母表明遭張男騷擾後,父母隨即帶著她到警局報案。

張男應訊時表示,他只是好奇而已,並坦承做過這些事;檢方認為,張男此舉已涉犯引誘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製造猥褻行為之照片及影片罪嫌,遂依法將他起訴;檢方還說,網路上誘拐未成年拍攝猥褻裸照,已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可罰1百萬元以下罰金。

偷拍、裸照、性侵、情色、性愛(示意圖)/pixabay

▲張男要求女國中生拍攝裸照遭起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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