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某商場的周姓副店長去年跟女店員聊天時得知,對方因肩膀受傷無法運動而發胖,不能運動的原因是「胸部較大」,被醫生要求靜養。周男竟色瞇瞇問「胸部有多大、可以摸嗎」,被拒後又改問可以看嗎?結果周男竟大膽伸手摸女店員胸部下緣而挨告。檢方依性騷擾防治法起訴,法院審理期間,兩人私下和解撤告,法院判公訴不受禮,周男也在一週後離職。
起訴書指出,被害女店員於2018年2月中旬上早班,在開店前準備前置作業時,周姓副店長也旁協助,兩人邊整理邊聊天,周男得知女店員肩膀受傷,沒運動而發胖,女店員稱沒運動是因胸部較大,運動會拉扯肩膀,醫生要她靜養。周男竟問有多大?「可以摸一下嗎?」遭拒。
▲女店員因胸部較大不能運動。(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https://goo.gl/dt1Y4F)
周男又說「那可以看一下嗎?」,女店員雖感害怕,但四下無人可求救,又怕得罪上司,便解開襯衫鈕釦讓周男往下看一眼。未料,周男趁機伸手觸碰女店員胸部下緣,女店員驚嚇躲開,表明這是性騷擾,周男抓上癮,繼續出手抓捏女店員胸部,女店員因此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