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羅姓男子,先前委託男性友人阿豪(化名),讓自己女友小婷(化名)借宿一晚,孰料,小婷竟兩度遭到猥褻,最後受不了逃出阿豪住家,並前往附近超商打電話求救,這才得以脫離阿豪魔爪,並在男友陪同下報警處理;事後雙方調解成立,阿豪承諾賠償1萬元,法官遂依強制猥褻罪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106年10月2日晚間時分,阿豪受羅姓友人所託,同意讓小婷借住一晚,羅男便載著女友前往阿豪住處,3人先在房間內聊天,阿豪隨即上床睡覺,小婷則坐在地板上休息。
隔天凌晨時分,阿豪起身上廁所時發現,小婷竟坐在地板上,遂請她上床睡覺,自己則睡在旁邊,阿豪向小婷確認羅男已離開後,將手伸進她的內衣撫摸,小婷立刻將阿豪的手撥開,並下床要求對方停止。
阿豪假意保證不會再亂來,並希望她早點睡覺,小婷才回到床上與之聊天,孰料,阿豪又爬至她身上,掀開小婷上衣及內衣,不但撫摸她的身體,還開始親吻胸部,甚至打算拉下她的褲子,小婷不斷死命反抗,跳下床後放聲尖叫,阿豪才願意罷手。
同日凌晨3時許,小婷離開阿豪租屋處後,先前往附近的便利商店休息,再打電話給羅男求救,羅男發現女友訊息,立刻趕往超商載走小婷,並陪她前往警局報案,台中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阿豪趁著麻吉女友借宿一晚,竟爬上床脫去她內衣並強吻胸部。(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