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國安局特勤中心2015年間研發「對向移動交錯實彈射擊訓練」,要求學員站兩排面對面,朝向對方身後的靶子射擊,身上既無防彈衣,也沒有其他防護,要訓練學員膽識。中校教官郭耿宏在訓練中被學員射傷,頸部以下從此癱瘓,請求國賠1163萬餘元。台北地院審理後,15日判國安局須賠593萬6387元,郭耿宏本人獲賠305萬6387元,父母、妻子及3名子女各獲賠48萬元。
▲最優秀軍人郭耿宏被誤擊癱瘓後,跟國安局提國賠,北院判賠593萬餘元給他的家人。(圖/資料照片)
北院先前開庭時,郭耿宏的律師主張,郭耿宏曾被譽為「最優秀的軍人」,當然知道交錯實彈射擊演練有很大危險性,但2014年8月上任的副指揮官許昌考量2015年5月有監察委員視察,2016年又將要換新總統,為求表現,所以要求推廣從國外引進的「對向移動交錯實彈射擊訓練」,郭耿宏作為軍人無法違逆上級命令,只能努力達到要求;加上證人證稱,許昌曾下令,射擊訓練應推廣到新進人員,「所有人都要會」,推廣危險性極高的訓練項目,應對事故負責,為給目前就讀國小的3個小孩一個保障,國安局又不願協商,只能打國賠請求1163萬7930元。
▲對向移動交錯實彈射擊訓練。(圖/資料照片)
國安局的律師主張,郭耿宏是掌理特勤中心訓練事務的教官,自作主張推行危險的「對向移動交錯實彈射擊訓練」,演練時又沒有穿護具,對於發生事故應自負100%責任,國安局無過失責任。
刑事部分,郭耿宏對指示執行該項訓練的時任特勤中心副指揮官許昌、誤射的學員吳宥鈞等人提出過失致重傷害罪告訴;但許昌辯解不知道學員們已經用實彈訓練,加上吳宥鈞才新訓一個月,台北地檢署認定難以苛責,全案不起訴。(編輯:潘千詩)
▼▲郭耿宏被新生誤擊頸部後,下半身癱瘓。(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