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幫受虐童報仇?律師教你如何「不犯法」教訓家暴犯

記者林盈君/綜合報導

近期虐童、虐嬰事件頻傳,讓人不禁懷疑社會是否出了問題?為何大人可以忍心對年幼的孩子痛下狠手,甚至凌虐致死,實在讓人心寒。先前新北是蘆洲區一名42歲的林姓男子,因晚餐肉圓「沒加辣」,竟怒毆年僅12歲的獨子,憤怒的鄉民還包圍林男住處樓下,甚至對涉嫌家暴的林男痛毆,近日的台南虐嬰案,17歲的薛姓小媽媽夥同其他3人,對年僅1歲6個月大的女嬰施暴致死,憤怒鄉民更包圍警局及地檢署。不過對於民眾的「私刑正義」,不但涉及違法,還有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傷害,對此,律師呂秋遠提出10點做法,提供民眾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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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嬰事件爆發,憤怒鄉民聚集要教訓嫌犯。(圖/翻攝畫面)

【呂秋遠臉書全文】:

看到虐童致死的新聞,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要求加重刑度,最好死刑,次好鞭刑,畢竟以牙還牙是最符合直覺的反應面向。然而,就算整本六法全書全部死刑,也沒辦法阻止全部的人犯罪。特別是106年間,有27件虐童致死的案件,其中包括13件故意傷害兒童致死、13件殺害兒童後自殺、最後一件是重大疏失導致兒童死亡,對於想要帶孩子一起死的人來說,鞭刑或死刑又有什麼用?所以,如果要為這些孩子報仇,又不想犯法,到底我們能做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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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呂秋遠提出10點做法,提供民眾參考。(圖/翻攝臉書)

1.看到孩子有不明傷痕,一定主動關切與通報,請重視鄰居。

2.要求選區的立委修改社工師法、要求政府編列更多預算在社會安全網,請重視體制。

3.對於同居人或另一半不當凌虐孩子(不論精神或肉體)視而不見,就是共犯,請重視反暴力。

4.已經取得保護令,不要靠近對方;沒有取得保護令,要遠離污染源,請重視安全。

5.讓一個17歲的媽媽教養1歲半的孩子,原本就是悲劇。而未滿16歲就懷孕,法律上更有妨害性自主的問題。保險套、避孕、性侵害防治、尊重他人等等議題,都是性別平權教育的內涵,請重視教育。

6.保護性社工,是所有家暴案件的第一線,但是沒錢、沒權、沒人,請重視人力培訓。

7.把孩子丟給離婚的另一半照顧,但是對於孩子的狀況漠不關心,甚至不負擔扶養費,可憐的只是孩子,請重視良心。

8.天下很多不是的父母,親生父母不見得就會愛自己的小孩,沒能力、不想生,就不要因為壓力或宗教而生,請重視生命。

9.社會上需要法治,而不是需要暴力,呼籲以暴制暴,只是回到拳頭比大的暴力社會而已,請重視法律。

10.許多基金會都是政府機關委託辦理家暴業務的好幫手,但是待遇低落、人力不足、工作壓力繁重,請重視公益團體。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17歲母虐死女嬰天怒人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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