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立斌/綜合報導
近期出現不少虐童與虐嬰案,且有稚嫩生命不幸過世的消息,令各界憤怒。對此,教育部表示,部內要求校方,對於兒虐案例都會積極處理,不容許兒虐一再發生。
▲教育部學務司長鄭乃文(圖/教育部提供)
教育部學務司長鄭乃文表示,學校有通報與輔導機制,依據少年保護法,教師知悉學生受暴都要通報,不得超過24小時,學校同時也要在校安中心做通報。另外,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未入學或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第2條、第3條規定,對「中途輟學」學生定義:指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未經請假、請假未獲准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連續達三日以上,學校應至通報系統辦理通報。
教育部呼籲,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規定,教育人員、保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在執行職務,發現有疑似家庭暴力或兒童及少年有遭受傷害情形,立即以紙本傳真或至「關懷e起來」網站通報,不能超過24小時。學校及幼兒園應同步通報本部校安中心,通報後並應由學校輔導專業人員評估輔導協助事項及連結當地社政主管機關依法提供保護。
公私立各級學校學生如有受暴或目擊施暴疑慮,將交由學校啟動三級輔導工作,並於一個月內將處理情形回覆社政主管機關。
學齡前等個案,則由地方社政主管機關優先考量連結其他專業輔導資源,倘有需要各地方政府所設學生諮商輔導中心協助,先由社會局、防治中心邀集教育局處、學生諮商輔導中心及學校等召開個案會議,擬定個案輔導處遇計畫,再交由相關單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