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鼎傑、江濬禓/高雄報導
惡老闆苛扣未成年少女薪資!高雄一間辣妹撞球場江姓業者持有毒品遭警方逮捕,警方持續調查發現,他聘請多名未成年少女違法打工、陪打撞球,甚至列出5大苛刻手法,像是周末請假罰1500元,遲到1分鐘罰10元等,利用未成年少女無知違法扣薪,有少女為了幫斷手的父親打工貼補家用,但工作5個月,只有第一個月領到3千多,其他4個月不曾領薪,還倒欠業者2萬2千多元。
警方:「這什麼?」江姓犯嫌:「就吸食器。」大批警方進入撞球館搜索,沒想到不只發現安非他命吸食器,將撞球館業者逮捕還發現這間辣妹撞球館雇用未成年少女。
▲警方在撞球館內查獲毒品吸食器。
櫃台店員拿出一大袋薪資單、打卡單,還有記錄未成年少女陪打撞球的業績表。只是根據警方調查發現,撞球店業者苛待員工,條列五大苛刻手法想辦法扣薪,有未成年少女為了幫忙斷手的父親貼補家用打工,卻只有第1個月領薪3750元,其他工作4個月都做白工,還倒欠撞球館2萬2530元。
▲辣妹撞球館內有未成年的女員工。
撞球店員工:「(記者:有沒有聽說被扣款後欠你們老闆錢?)欠老闆錢,我不太清楚。」苛刻手法包含遲到一分鐘「罰10塊」,早退一小時,就算是老闆要求提早下班也要罰150元。另外曠職一天罰3千,被記缺點一次扣1百,就連請假周一到周四扣1000,周末五到日扣1500。
▲惡老闆以各種名目扣薪,甚至有少女還得倒貼薪水給老闆。
少年警察隊分隊長李和信:「江嫌以一個小時150元薪資,每天工作4小時600元,聘請多名未成年少女。」7名少女及1名成年女子每個月遭苛扣3千到8千多元,甚至有少女做白工,4個月不曾領薪水,江姓犯嫌遭逮捕後也坦承利用未成年少女無知,違法扣薪,最後依人口販運防制法、勞動基準法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並且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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