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劉姓男子日前在公車站牌候車時,見一同在等公車的20多歲女子長的太正,他主動與女子攀談,兩人搭上同一台公車後,劉男刻意選坐在女子旁邊,試圖搭訕女子,還強拉女子的小手要求一定把他加為LINE好友,最後女子無法離開座位,只好乖乖配合加LINE,下車後怒向劉男提告。新北地院依強制罪判處劉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劉男搭公車狂搭訕女子,遭對方報警提告。(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去年11月3日上午10時許,女子在新北市板橋區致理科技大學公車站牌前等候公車,劉男開心上前與女子聊天,再與女子搭乘同一台公車,上車後,劉男見女子選坐靠窗位置,他連忙坐到女子旁,抓住女子左手想搭訕,女子不理起身想離去。
沒想到劉男又再度伸手抓女子的手,還將手放在女子大腿上,阻止她離去,要求女子加他為LINE好友,女子因無法離開座位,只好配合加LINE,下車後報警提告;法官庭訊時,劉男坦承想認識女子,所以才抓住對方的手,要求對方把她加為LINE好友,法官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女子的LINE資料,認定劉男犯行,依強制罪判處劉男拘役4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