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抗議天王」柯賜海涉犯偽造文書遭判7月徒刑,易科罰金21萬元定讞,但柯卻遲遲未繳納罰金,遭法院發布通緝,去年底被警方押解歸案,但柯卻稱送達程序有瑕疵,獲法院提審釋放。北檢事後再發傳票至柯位於台南住所,要求上週報到執行,但卻遭柯放鳥,北檢這次硬起來,囑託台南、花蓮和士林地檢署拘提並代執行柯賜海案,若柯堅不到案,將再度通緝。
▲「抗議天王」柯賜海去年底獲提審釋放。(圖/資料照)
柯賜海去年底前往亞東醫院看病,被警方查獲送往北檢歸案,但他卻向法院聲請提審,表示「在上訴最高法院時,我的上訴狀就已經有寫台南的地址,但我沒有收到判決跟執行命令,送達程序跟案件執行程序不合法」。
法院開庭,發現柯在案件上訴高院時,上訴狀的信封確實在台南,而北檢傳票送達證書及拘票住居所地址雖多達6個,但卻沒有一處在台南,因此無法認定柯有經合法傳喚未到、拘提無著情形,裁定當庭釋放柯賜海。
柯賜海獲釋後,北檢再寄發到案通知書到柯賜海的台南地址,要求柯賜海在上周到案,柯則請假,北檢並未准許,因此根據柯賜海住居轄區,分別囑託台南、花蓮和士林地檢署執行拘提柯賜海,目前尚未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