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非洲豬瘟防疫新規剛上路,第一天就抓到一名來自香港的大陸籍旅客,挾帶含豬肉成份的火腿腸闖關,該名男性旅客由於繳不出現金20萬新台幣的罰款,因此遭拒絕入境,且拒絕期限最長達5年,若近年還想入境台灣,只能乖乖繳錢。
▲圖為機場模擬演練防堵豬瘟疫情。(圖/資料照)
自昨(25)日起,違規攜帶來自非洲豬瘟疫區豬肉製品的旅客,若未主動申報遭查獲將罰款20萬,未繳清者拒絕入境。因為防檢局統計發現,至今至少71個案例被罰20萬,但許多違規者來台待個幾天,拍拍屁股就離開,罰款再高也沒嚇阻力,因此訂下此新規矩。
由於大陸地區來台旅客,不得攜帶超過人民幣2萬元現金(約新台幣9萬元),信用卡也無法一次刷滿20萬,被罰款肯定繳不出錢,部分聲浪因此質疑政府「罰太重」。
但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認為,比起澳洲開罰900萬元新台幣,甚至恐須入獄服刑長達10年,台灣已經非常輕;違規旅客會有籌錢時間,就是滯留時間,至於怎麼籌錢旅客得自己想辦法,總之違規帶疫區豬肉製品來台的旅客,沒繳清罰款就是不得入境。
※ 非洲豬瘟比口蹄疫可怕!
請勿網購、攜帶中國豬肉製品入境,2018年12月18日起初犯罰款20萬,最高可罰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