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擁有E罩杯的應召女小玉(化名),交易費用每小時開價8千元,小玉於3年前,經馬伕聯絡前往旅館提供性服務,但她一開門發現是偏好SM(性虐待)的黃姓男客,嚇到調頭想走,但黃男卻迅速將她攔下,並強行剝光她衣物,對其瘋狂襲胸還試圖硬上,但黃男不論怎麼弄,下體卻一直呈現不舉狀態;黃男被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上訴最高法院後維持原審判決,全案定讞。
▲應召女遇偏好SM男客想逃,反遭蹂躪還想硬上卻不舉。(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應召女小玉年僅20歲,身高165公分,擁有傲人E罩杯的小隻馬身材,雖開價不低,卻仍吸引不少尋芳客指定找她服務,而偏好SM的黃男也是其中一名,但因他喜愛玩SM的特殊性癖好,交易過程過於粗暴,小玉在接了2、3次後就不願再為黃男提供服務。
判決書指出,黃男於2016年9月間,打電話給馬伕找小玉服務,小玉接獲馬伕通知後便前往旅館房間,沒想到一開門看到竟是變態的黃姓熟客,嚇得她隨即轉身想要離去,黃男見狀立即將她拉住,隨即以暴力式地扯掉她的衣服,接著就狠掐、猛舔她的胸部,並要求性交易。
過程中小玉趁隙傳訊「救命」、「202房」給馬伕求救,再虛與委蛇地同意黃男要求,先是用手幫其套弄下體,但無奈過了許久還是軟趴趴,黃男遂進一步要求口交助興,但因其下體有臭味,經小玉要求下,黃男於是用水潑了2、3下應付一下,由於小玉難耐臭味薰人拒絕口交,黃男就將她強壓在床上,不斷用下體磨蹭她私處,但不論黃男怎麼努力,「小弟弟」仍跟「蒟蒻」般一樣毫無起色。
這時,櫃台人員因接獲馬伕通知,打電話到房間了解狀況,但黃男卻誆稱沒事,且還想加買1小時,不過櫃台人員卻聽到小玉在一旁的求救聲,察覺異狀後拒絕黃男的要求,並揚言要報警,沒想到黃男竟嗆「我也要報」,隨即就將電話掛掉,並繼續猛舔小玉的胸部。
隨後警察獲報到場,在聽從櫃台人員「房間還剩5分鐘」的指示,同意晚點再救人,黃男這期間便拿出8千元給小玉,並拍照證明雙方是性交易,小玉並未拒絕,將錢塞入皮包,直到5分鐘後,警方與業者一同入內,只見全身赤裸的小玉痛哭不已,而黃男則是僅穿著一條內褲,並向警方控訴自己遭到仙人跳。
案經一審、二審均認為黃男辯詞沒有依據,在考量他舉弱未成功插入性侵,因此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徒刑,黃男不服提出上訴,主張小玉有拿錢,雙方為性交易關係,並聲稱小玉身上的傷痕是「種草莓」所致,否認對其強暴;但最高法院指出,黃男爭執的都是事實,於一、二審都已認定過,非三審法律審須處理的範疇,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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