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仕祥/台北報導
陸委會表示,為協助台商因應美中貿易衝突,行政院核定之「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於民國108年1月1日起實施3年,陸委會積極協助宣導並配合辦理相關工作。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資料圖/中央社)
針對台商關切的土地、水、電、人力、稅務與資金等問題,由各部會共同推動措施,包括滿足用地需求、充裕產業人力、協助快速融資、穩定供應水電,以及提供稅務專屬服務等,並由「投資台灣事務所」擔任窗口,提供台商回台投資客製化單一窗口一條鞭服務,縮短行政流程,加速廠商落地生根,積極協助優質台商回台投資。若回台投資台商有企業內部調動或引進陸籍專業人才之額外需求,陸委會將會商經濟部、內政部移民署、勞動部等相關機關,積極提供協助。
對於台商回台投資相關稅務疑義,財政部已於上月31日發布解釋令,釐清匯回海外資金不用課徵所得稅的態樣,以利台商有所遵循。國稅局也成立專責小組提供個案諮商,希望藉此消除外界誤解及疑慮,增加台商資金回流投資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