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對夫妻結婚已15年,日前丈夫中風後家中陷入困境,她因此向法院申請離婚,不過法院認為婚姻雙方應同甘共苦,且丈夫也無家爆等凌虐家人的問題,因此不准他們離婚。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黃姓婦人的丈夫在一年多前中風,家中經濟陷入困境,全家靠著她每個月不到2萬元的收入過活,其中有1萬元要當做丈夫的醫療費,且懷第二胎時丈夫還說「只要男生不要女生」,讓她感覺心力憔悴,因此已「不堪同居虐待」為由,訴請離婚。
法官認為婚姻中難免會遇到困難,而結婚兩人應該要同甘共苦,想辦法克服困境,且丈夫平常並沒有施暴的行為,無法認同「不堪同居虐待」,因此不准兩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