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22歲的楊姓男子,先前從事保全業,他與17歲的女友小美(化名)交往後,2人租屋同居,但不久之後男友卻變成「馬伕」,不但將未成年女友推下海賣淫,還跟嫖客議價、商談嫖資,甚至開車載送女友小美,到各大摩鐵與男客性交易。警方之後假扮尋芳客,並橋裝打扮與楊男相約,之後順利將人逮捕到案,新北地院依媒介使少年為有對價性交行為、意圖營利媒介使少年為有對價性交行為未遂2罪,判楊男2年徒刑,可上訴。
▲性交易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資料照)
據了解,楊男去年跟小美交往後,2人於6月間租屋同居,沒想到親密男友卻變成「馬伕」,讓女友賣淫變成賺錢光工具,開車載人送往各大摩鐵,與不明男客進行性交易,網路警察發現之後,先是假意跟楊男斡旋,雙方敲定以10000元的價碼,到摩鐵進行性交易,警方之後趁著在摩鐵門口時,先上前表明身分,並將楊男一舉逮捕。合議庭認為,楊男明知小美未滿18歲,其心智年齡、社會道德觀念均未臻成熟,因女友缺錢加上自己圖求金錢利益而犯案,戕害其身心健康及社會道德觀念甚鉅,加上他警詢、偵查及審理時均未坦承全部犯行,判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