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宜蘭報導
宜蘭縣一名17歲少年「小龍」(化名),去年與朋友唱歌喝酒後,因不勝酒力醉得不省人事,沒想到卻被同行男性友人藉機用異物性侵得逞,小龍酒醒後發現自己坐在馬桶上且下腹、肛門疼痛,男友人才坦承用異物性侵,小龍就醫取出異物驗傷後憤而提告。法院審理後考量男子已與小龍及其家人和解,依妨害性自主判處陳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少年因喝的太醉,慘遭陳男用異物性侵得逞。(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去年7月8日少年「小龍」(化名)與友人相約,至工作地點後方的KTV唱歌、喝酒,一行人歡唱3小時候,小龍因喝了威士忌不勝酒力而醉倒,其餘友人便先行離去,同行的35歲陳姓男子則負責將小明帶回住處照顧。
沒想到陳男帶小龍返家休息後竟起了狼心,用異物性侵得逞。次日上午小龍酒醒後,發現自己坐在陳男廁所的馬桶上,且下腹、肛門都異常疼痛,質問陳男後他才坦承用異物性侵;小龍當場嚇得趕緊到醫院就診,經醫護人員救治後,才順利從他體內取出牙刷、眼藥水瓶等異物,且經檢驗發現他肛門出現2公分撕裂傷,小龍父母事後得知憤而對陳男提告。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考量陳男已與被害人及家屬和解,因此依防害性自主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且必須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並在6個月內上24小時的法治課程。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