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就讀某大學的呂姓男大生,日前因強拉同班女同學至學校廁所猥褻得逞,導致被害人對學校廁所產生陰影,甚至看到像呂男一樣吃檳榔的人也會有恐懼感,呂男坦承犯行,被屏東地院判刑8個月;校方表示要等到判刑確定後才能決定是否開除學籍,至於加害人及被害人是否還一起上課,校方不便說明,只說2人還在學。
▲呂姓男大生猥褻同班女同學被判刑,竟還在學校上課。(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呂姓男大生因心儀班上一名女同學,去年某日上午下課時間,邀女同學到2樓閒逛,呂男竟起色慾,將女同學強拉至女廁,抱住女同學欲親吻遭拒,被害人奮力掙脫卻被呂男壓制在牆上,強行撫摸被害人的胸部及私處,被害人趁機打手機求救,呂男才停止強制猥褻行為,被害人嚇得跑出廁所向警方報案;呂男被送辦時對自己一時衝動鑄錯感到懊悔,檢方訊後依防害性自主罪起訴。
法官認為男大生為一己私慾造成被害人身心難以磨滅的傷害,念其無前科紀錄,且犯後坦承犯行,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個月;校方表示,發後持續對受害女學生進行心理輔導,學校性平會也對涉案男同學做出行政處分,基於保障學生受教權,將等到全案判決定讞後,才會決定是否開除男大生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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