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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後上1少女→審理中→再蹂躪少女 2案惡狼才被判4年

記者蘇怡璇/台中報導

相信法律有用嗎?台中一名康姓男子是性侵累犯,從2003年到2006年,共犯下5起性侵案遭判8年10個月,坐6年牢後假釋;教化之後的康男,有學乖嗎?明顯沒有,因為他再度犯案,對象還是未滿14歲少女。一名年僅12歲的少女小芳(化名)被騙到台中,被灌醉後,載往汽車旅館性侵,事後還以不雅照要脅交往。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可判3~10年,但康男再度被捕後,僅被判4年有期徒刑。

性侵,暴力,家暴,性暴力,綁架,凌虐,虐待(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假釋後上1少女→審理中→再蹂躪少女 2案惡狼才被判4年。(示意圖/與案件無關)

根據判決書,康男在3年內,犯下5起性侵案,原本的刑期應該超過10年,但法院定出的執行刑是8年10個月,康男坐牢將近6年後假釋出獄,沒想到他才乖3年,2016年時,誘拐一名未滿16歲少女到摩鐵嘿咻,退房後,又到台中都會公園附近車震,少女媽媽在書包內發現避孕藥,康男曝光,遭對方家長提告,當案件還在審理時,康男又犯案了!

康男透過臉書,使用假名,2017年認識一名年僅12歲的少女,把她騙到台中,買酒給少女喝,等到少女有醉意後,載往摩鐵發生性關係。甚至一人分飾兩角,自稱是「康男好友」傳女性下體照威脅少女,一定要跟康男交往,否則要散佈少女裸照「小妹妹,沒有很大尾,不要裝那麼大尾,還有很多妳的東西在我這邊」、「妳跟我朋友做什麼事情,妳自己心裡明白,要我PO上去嗎?讓妳紅嗎?」、「一定有一大堆色狼要照片喔,會灌爆妳的FB喔,色狼一大堆喔」。

令人髮指的是出獄後兩名少女慘遭蹂躪,第一個案件,先到摩鐵性侵,再車震僅被判刑8個月有期徒刑,而第二個案件,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可判處3至10年徒刑,康男明顯是累犯,又不認帳,法院仍僅判刑4年,康男仍在上訴中,堅稱被冤枉,台中高分院仍不採信而駁回上訴,可再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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