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一名19歲的女大生小美(化名)到夜店狂歡時,認識一名來台旅遊的以色列男子阿威(化名),隨後小美還陪阿威回到飯店嘿咻,未料事後小美卻控訴阿威趁她酒醉不醒人事撿屍性侵,阿威反駁,指小美在聊天時不僅多次說「make love」,還用手勢做出性交的動作,向他傳達性暗示,小美還主動撫摸他的生殖器,2人才會自然的發生性關係,而事後小美卻突然表示誤會一場撤告,檢察官採信阿威的辯詞,予以不起訴處分。
▲女大生在夜店認識以色列男後到旅館嘿咻,事後女大生卻告他撿屍性侵。(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在台北市就讀某大學的小美,於去年10月4日凌晨,與友人一起到台北市信義區知名的「AI CLUB」夜店幫友人慶生,期間認識一名來自以色列的男子阿威,2人相談甚歡,直到凌晨4時許,2人一同搭上計程車回到阿威住宿的旅館,2人一進房隨即發生2次性關係,大約1個小時後,小美便「盡性而歸」。
但小美事後指控,阿威是在ATT4FUN大門口見她喝醉,上前主動搭訕並邀她上計程車直奔他下塌的飯店,趁著她酒醉不醒人事之際,將她衣物脫光,違背她的意願與她發生2次性關係,後來她是趁機打電話向友人求救,才逃離阿威的魔掌,並提告阿威乘機性交。
以色列男阿威到案後坦承當天與小美有一夜情,2人發生2次性關係,但辯稱都是小美主動挑逗他,且在聊天期間,小美就一直用英文暗示他「make love」、「I love you」等,甚至還用手勢做出類似性交的動作,2人搭上計程車時,小美還主動撫摸他的下體並磨蹭他大腿處,2人下車便手牽手進到旅館內嘿咻,完事後還有在床上聊天。
檢察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2人是一同搭上計程車,下車後還是一起手牽著手進到旅館,過程中看不出來小美有因酒醉行動困難的情形,加上計程車司機證稱2人在車上很正常,看不出小美有任何異狀;而在偵辦過程中,小美卻突然具狀表示是一場誤會,2人已經和解,具狀撤回告訴,不過由於乘機性交罪為公訴罪,檢察官調查後採信阿威的辯詞,認為事證不足,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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