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不變成功要素!創新的最大用意:讓人「記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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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Mr.6

(名家)創新_Mr.6

我看著我的小孩,常常想,他們長大了,那個世界會流行什麼?

在我成長的世界裡,企業剛好很崇尚「創新」。創新是顯學,我在史丹佛念書的時候,剛好這顯學達到最頂點,所以「innovation」像是校園口號,課堂上會說、校刊上會講、廠商的DM會寫……到處都是這個字。

而創新又是什麼艱澀的學問!其實,它是一個簡單不過的動作,產出一個「前所未見的東西」,愈前所未見愈好、愈沒有包袱愈好,讓人驚豔,就是創新。當時,「創新」的流行真是如火如荼,創新就像「萬靈丹」,公司不善,創新改造!競爭激烈,創新突圍!什麼都是靠「創新」來勝利。彷彿是過度壓抑之後的大爆發,那是好幾世紀的正確答案的找尋、找遍了正確答案之後希望再成長的渴望,不過,也因為「創新」這種東西,好像沒什麼深度,所以,注定好像也只是一場「流行」,過後就不見了。

從最近的網路氛圍漸漸發現,「創新」的熱潮,的確也要衰退了、要結束了!大家又開始分析、找尋正確答案,許多舊的案例再被拉回來做出十年來最深度的分析。我們也漸漸閉口不談「創新」,這個字一開口,人家當我們還是五年前的產物。

不過,昨天一場難得演講提到「網路搜尋」,連自己都對自己回答感到意外。我是在回答,為何天天在搜尋引擎上面搜東搜西的,發表出來,竟然可以為自己帶來價值?

我的結論竟是:「當別人從你這邊『第一次』取得某些資訊,他就會永遠記得你。」

白話一點的講,就是,「當別人從你這邊聽到『新的東西』,便會特別『記得』。」

回家我一直想,愈想就愈有道理。原來,創新是一種「行銷」的方法。創新所帶來的最大的效果,在於讓人「記得」我們。(剛好當時在聽張惠妹的老歌「記得」,這可能也有關係)

回家後,我翻出從前力求創新的《在C點佈局》的舊文章,再整理一下上菜獻醜。文章如下──

人類智慧最美的表達的一刻就是他在創作的那一刻。達文西的畫、米開蘭基羅的雕刻,透過千年手工藝,滲進作者自己的想法,創造出一些新的物品,在人類心裡植入新的定義。藝術,不就是這樣嗎!

某位知名藝人在網上留下一段公開的「愛的宣言」,大概是這樣寫的:「這兩天寒流來襲,天空飄著雨,但我的心裡,卻是暖暖的,因為我看見家族朋友給我的鼓勵,打從心底的感動。一路走來,有情天有雨天,但是大家從來沒有離開我,反而一直支持我…對於不諒解或是不認同的朋友們,我同樣接受,並且心存感激,未來我繼續認真努力…。」

這篇文章我特地抄了下來,我看到「暖暖的」、「打從心底的感動」、「心存感激」、「要勇敢」,都是「罐頭」名詞。我很喜歡這篇文,但也不得不覺得,它反映了一個全人類共有的現象。中國成語博大精深,但用到最後,我們只是把它當一個大大的「單字」在用。譬如,我們看到眼前一場美麗的風景,我們除了成語以外也偶爾覆頌唐詩,但我們除了成語或唐詩以外,就不會用其他的文字來形容了。這真是人類語言學的悲哀。語言不再拿來形容人生的美妙。語言,到最後竟然只是一種從腦袋裡丟出來的一個排列組合。人類腦袋這麼大,只是為了儲存這些成語與單字,然後「適時」吐出來嗎?

西方也有同樣的現象。請別人吃了一頓豐盛的晚餐,餐後問:「飯好不好吃?」東方人答:「不錯、不錯,相當美味可口!」西方人答:「Not bad!It’s pretty impressive!」都是某種反射動作,人類的腦袋,全部用在記憶的存取,完全沒有創新的活力了。

現代人很少人去細細的用語言來讚頌人生。現代人並不想形容眼前的物品,不想讓對方了解這盤東西有多好吃!於是,現代人變了,變得只會從記憶裡尋找適當的辭彙。

不只是在語言方面而已,現代人的資訊一多,到最後大家已經沒有時間去重新思考完全新的東西,只能將腦中所聽過的各種資訊拿出來排列組合,拼湊出一個結論。

於是,現代的人,不易讓人「記得」。

也失去了讓人記得的渴望!現在的年代,小學生依然要上作文課,但,對他們來說,作文只是找到最好的排列組合、得高分,早就已經不是讓老師「記得」,讓你的讀者「記得」的方法!

不過,有一群現代的文學者,已經出現了。現代最厲害的作家,不見得要在「文學獎」裡面找,因為,現代的文學,在大城市的路上隨處可見!他們非常渴望的要讓別人「記得」!

什麼是現代的文學?

房屋廣告的文案,寫得之好,不但吸引人的目光,還打開了錢包。它就是現代的文學。天啊,文學也有轉換率!

但,現今這種另類「文壇」的聲音不夠大,他們忙著在賺錢,沒時間去把自己搞成一身藝術家、文學家的氣質。他們根本不稱自己為文學家,儘管他們寫的東西,觸動了現代讀者的「心弦」,觸動得讓他們願意打開錢包!行銷就是現代的畢卡索,那些行銷文學創作者,應該都算是偉大的作家了。

以上是五年前的文章,而現在回看當時文章,年輕氣盛不懂事,扯得有點遠、語氣有點太尖銳。但我想表達的是,人類有一部份很大的創新能量,現在已經移轉到「行銷」的文宣上面,因為那是非常血腥的「戰場」,你死我活,這麼久下來,大家發現,「創新」在其他地方或許就只是一直流行的口號,但是在行銷方面,創新是永遠不變的成功要素。

因為,創新,可以讓人記得。

這句話的意義,遠比想像中的深奧很多,它可以發生在所有的事情上面。我們想像,如果我們開了一間蛋糕店。

如果我們開了一間蛋糕店,我們有三種蛋糕產品,一種是最大眾口味的「雞蛋蛋糕」,一種是我們最拿手製作的「草莓蛋糕」,另一種則是新創意的「薄荷蛋糕」。

雖然,這是一間新開的蛋糕店,但是,「雞蛋蛋糕」一推出來,可以大概保證一天賣100顆,因為大家都愛,順路經過就帶一個;「草莓蛋糕」則是師傅最拿手的,推出之後一定會倍受好評、口碑傳出去,而「薄荷蛋糕」則是師傅的新創意,也成功調製出來了,然而,消費者敢買的應該不多。

現在,這間店要「取名字」了,要掛幾個字在店外當作最重要的品名,請問,應該掛「雞蛋蛋糕」、「草莓蛋糕」,還是「薄荷蛋糕」呢?

披上「雞蛋蛋糕」,和其他地方沒有差別,會買的就是會買,不會買的還是不會買。

披上「草莓蛋糕」,吃過覺得好吃的客戶要介紹其他同事,同事很好認。

不過,如果掛上「薄荷蛋糕」呢!想吃蛋糕的人雖然不吃薄荷,也會想到這間蛋糕店應該會有賣雞蛋蛋糕,所以還是過來了。而那些吃得好吃的客戶,也很簡單的就介紹「薄荷蛋糕」這四個字要同事朋友「認名」去買。

以上可能不是一個很好的虛構案例,不過,世上任何的好事情,都是從「記得」開始,有記得,才有下一步的動作。如果「創新」是最棒的「讓人記得」的方法,那,創新就會是我們永遠都要研究的學問。

讓老闆記得、讓同事記得、讓暗戀的女生記得、讓未來的貴人記得……,好事會不斷發生。

所以,今天還有什麼可以創新的呢?

(本文為舊文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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